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审批规则及手续简述 武嘉凯l55ollO5655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就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否则就属于违规经营。我是武嘉凯,我司承办此许可证,全包办理快速下证,若是您需要帮助,欢迎直接联系我咨询(同v)
审批基本要求:
1、企业资格: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业务。
3、专业人员:至少拥有三名管理人员和三名专业人员,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相关专业。
4、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应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相关要求,如具备录音棚、摄像设备等。
审批所需要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项目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个体工商户除外,需从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并加盖查询章)。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制度。
5、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如学历证、职称证等)。
6、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7、近三年内无违反广播电视节目经营管理法规记录的承诺书。
审批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审查阶段: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受理通知。
3、审批决定:
审批机关在收到齐备材料后,对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
4、领取许可证:
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可以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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