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的可以作为成本票合规抵扣税吗 徐文彪I58拨OI43转799O
当个人和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时,个人是无法提供发票的。那么个人代开究竟能否作为一个解决方案呢?
首先,自然人代开是合法的。
前提是真实的业务,三流一致,由自然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其次,自然人代开出来的成本发票是能够进行成本抵扣的。
只要企业的业务是真实的,并且已经向个人支付了相应的报酬,个人也做到了依法纳税。这样所获得的发票自然也是合理合法的,发票自然能够作为企业的成本用以抵扣。
到税收园区内代开,缴纳的是核定后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率可低至2%—3%之间。每人每年可代开500万。
大大的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压力,代开的发票附有完税证明,企业可直接入账。不会计入汇算清缴,自然不需要二次纳税。
基本无行业限制,企业和个人进行业务往来,个人提供咨询费、居间费、劳务费都可以的。
税收园区除自然人代开以外,还有多种税收政策。包括产业奖励扶持政策,个体户个税优惠等。
三个工作日左右出票,然后出具相应的完税证明,不计入年底汇算清缴。要求自然人不能是企业的法人、股东、监事、财务,需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和三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