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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商会设立需要的条件及材料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47次 时间:2021-03-26

全国商会设立需要的条件及材料     徐婷 IB3-III5-9B72

 

一、成立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社团需有 50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有 3 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成立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题目可为《关于 —— 会的登记申请》。申请书应说明开展了哪些筹备活动,筹备活动是否结束,是否召开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否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 表人,是否通过了章程,申请登记是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等。申请书以社团筹备组织名义申报,并由社团负 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申请 1 份)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审查文件。题名可为《关于对 —— 会的审查意见》。主要对社团筹备工作的合法性、会员的代表性、负责人任职资格等提出审查意见。(申报 1 份)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申报 1 份)

4、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等。 (申报 1 份 )

5、理事会成员名单。内容同常务理事会。(申报 1 份)

6、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名单应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称)等。单位会员应提交单位名称。(申报 1 份)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后,发给

登记表格, 自社团交回登记表格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违犯条例有关规定, 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

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自此,社会团体的成立登记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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