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转让民非美术馆养老中心 徐婷IB3-III5-9B72
优质资源:
1民非美术馆
2民非养老中心
3民非事务所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其中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变更登记
1、许可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许可程序:
(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申请人向原登记民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3)民政部门核查、做出决定;
3、许可期限: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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