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传媒公司转让,文化传媒公司转让 --田经理 I33-6679-28I3 主持人明星化与粉丝经济实践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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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经济及其传统媒体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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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者张墙在《粉丝力量大》一书中将粉丝经济定义为以情绪资本为核心,以粉丝社区为营销手段,通过大量粉丝为情感买单而实现被关注者价值增值的一种经济活动形态①。
被关注者和粉丝,构成粉丝经济的两大基本要素。被关注者除了流行明星,也可以是作家、运动员等具有明星效应的“人”,还可以是电视节目、影视剧、日用品等文化产品或实体产品,其也是粉丝经济的主体。粉丝是对特定对象有着特殊的喜爱,并愿意为之付出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人群。美国研究者约翰费斯克在《理解大众文化》一书中提出了“生产者受众”的概念,指出作为“过度的大众文化接受者”的粉丝是“主动的”“积极的”“热烈的”“参与式”的文化生产者②。是否具有生产性行为,是判定粉丝“身份”的重要标准,这种生产性行为可以是对明星或作品的主动分享、宣传,可以是对偶像的模仿和维护,也可以是对相关作品或文本的主动引用、转化或解读。